傅承恪已经完全接受了这个小孩直勾勾盯着他的行为了,刚开始的时候,他还会觉得有些不自在,但他很快就习惯了。他知道自己好看,他甚至觉得要是哪天她不这样看,他会以为他在她那里失去魅力了,然后暗自反思自己最近是不是加班太多显得太憔悴。
但这次好像不太一样,她看起来非常泄气,无精打采的,甚至有些幽怨。
“在想什么呢?”他问,声音温和关切。
李悯听到他的声音,终于晃过神来,她当然不能说实话,总不能说哥哥我在想怎么得到你,而我思来想去发现下药迷奸是成功率最高的办法,你要是不想被我迷晕就乖乖脱光衣服给我上吧。
于是李悯准备用一个精妙的比喻来回答他:“我在想,哥哥,你真的很像苹果。”
李悯从知道自己的感情之后就一直觉得他像伊甸园里的苹果,高高悬挂在枝头,充满智识和禁忌,让人忍不住去采撷。
傅承恪已经习惯了她天马行空的发言方式,从不解释前因后果,就好像她觉得听的人应该理所当然地跟上她的思维跳跃。
他听完她的话愣了一下,然后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衣服,他今天穿的是一件酒红色的羊绒衫,颜色确实很像苹果。
他明白她在说什么了,小孩子又在拿他打比方了。她从小就喜欢用稀奇古怪的比喻来形容他,以前在某次闲聊时说他像自动贩卖机,投一个硬币就会吐出一句金句,现在又变成了苹果。
他促狭地看着她,他笑:“那你是什么呢?牛顿?还是白雪公主?”
女孩朝他皱皱眉,认真思考了一会,“我不知道。不过白雪公主的话,哥哥,你是想毒死我吗?那还是牛顿吧。”
其实她像那条蛇的,不同于懵懂无知的夏娃和亚当,她明知后果却甘愿越界。
他忽然想起什么事,然后站起身,走到她面前,用一种卖关子的语气说:“你跟我来一趟。”
“什么?”她话虽是这么说的,但身体比脑子先一步做出了反应,她把《博弈论》放在沙发上,很老实地跟在他身后。
“等会就知道了。”他走在前面,没有回头,像一个深谙悬疑艺术的导演,知道如何用恰到好处的留白来吊足观众的胃口。
于是李悯知道了一定是什么惊喜,他忽然把她从书房里叫出来,却不告诉她目的,那一定是他提前准备了什么,而且那个准备一定和她有关。
她跟在他身后,双手背在身后,手指在背后悄悄地绞在一起,脚步轻快而雀跃,眼睛里又重新亮起了细碎的光。
她跟着他走出书房来到他的卧室门口。
李悯在门口停住脚步。他的卧室,她从来没进去过。他说跟他来一趟,也包括进他的卧室吗?想到不久前的犯罪计划,她一时间有些踌躇。
傅承恪推开房门走进去,然后回头发现她没有跟上来,他转过身,朝她微微一笑,“为什么不进来?”
李悯听到这句话,忽然觉得自己刚才的犹豫很蠢。他都能坦坦荡荡地让她跟着他,她为什么不能坦坦荡荡地进去?她又不是要进去实施她那个惊悚刺激的迷奸计划,她只是去收一份惊喜而已。
于是她走了进去。
他的卧室很大,比她住的那间客房大了不止一倍,主色调是深灰和藏蓝,家具线条简洁利落,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和他书房那种堆满了书籍文献、充满了学术气息的风格截然不同。
他的卧室看起来很无聊,李悯觉得卧室这么私密的空间是最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格与喜好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进了酒店套间呢。
她想,这个人到底把自己藏在哪里了呢。
他走到床头柜前,拉开最下面那个抽屉,拿出一个绒布首饰盒,他递给她,“生日礼物。”
她愣了一会,才突然想起来几天后是她的生日,这段时间太忙了,她竟然把自己的生日都忙忘了。
她从不觉得生日有多重要,毕竟这一天全球会有两千多万人一起过。除了在意她的人会赋予它意义,这一天和剩下的三百六十四天毫无区别。
她不会期待任何人的礼物,没有期待就没有失落。别人没有义务送她礼物,没有是常态,有就是惊喜,她在这一点既悲观又乐观。
“可是今天不是我的生日。”她呆呆地开口,语气茫然,有些不知所措。
“你生日那天不是在MIT嘛,”他语气平淡,他知道她的HMMT赛程安排,她的生日是在比赛结束的那天,“所以提前给你了。不打开看看吗?”
李悯低下头,手指轻轻掰开绒布盒子的搭扣,然后她看到了那枚胸针。
那是一枚羽毛造型的胸针,大约有她食指那么长,整体线条流畅而轻盈,仿佛是某只神话中的神鸟在一次振翅高飞时从羽翼上掉落的一根飞羽,被某个巧夺天工的匠人从半空中接住,用铂金和宝石将它凝固在坠落的那个瞬间。羽轴是铂金制成的,泛着冷冽而高贵的银白色光泽。羽枝上密密麻麻镶嵌着数百颗微型钻石与渐变蓝宝石,从羽根处的墨蓝一路渐变至羽尖的湖青,奢华又不失俏皮。
“很漂亮。”她不由得惊叹,她在那一瞬间突然理解为什么童话故事里的恶龙都喜欢华丽的珠宝了。
“你喜欢就好,要试一下吗?”
他从上个月开始就在思考送她什么生日礼物比较好。这个思考过程比他预想的要复杂得多,他不是一个擅长挑礼物的人,从前送礼物,都是挑不会出错的,他不太在乎别人喜不喜欢,毕竟礼物只是一个象征意义,以此用来证明他是在意对方的。
但他想给李悯不一样的,他在脑子里排除了无数个选项。
首饰?他想这个年纪的女孩子的确需要一件拿得出手的首饰,可问题是什么样的首饰才能配得上李悯?如此聪明、狡黠、灵动、独一无二的李悯。
他在拍卖会的预展目录上看到这枚胸针的时候,正端着一杯咖啡翻那些装帧精美的图册。他的目光在那一页停住了,他忽然想起圣诞节那晚的礼轻情意重。
他想,如果是她,大概会喜欢这枚胸针的,因为这枚胸针和她一样,第一眼是奢华,第二眼是俏皮,再看一眼是锋芒毕露、不容忽视的独特。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举了牌,以远超估价的高价拍了下来,整个过程干脆利落,没有一丝犹豫。
当时坐在他旁边的一位相熟的世伯侧过头来看了他一眼,小声问“给喜欢的女性朋友的?”,那位世伯对这位以冷静睿智着称的年轻继承人的感情生活很感兴趣,因为据他所知,傅承恪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女友。这枚胸针并不适合一个女性长辈,反倒和他同龄的年轻女性相配,于是他理所当然地这样认为。
傅承恪当时只是微笑,他既不肯定也不否定,只用一个分寸极好的微笑回应——您老人家就猜去吧。
李悯听着他温柔的语调,突然觉得刚才下药迷奸他的想法真是大逆不道、罪恶至极,十八层地狱都不够她下,得专门为她这种恩将仇报的白眼狼,单独开辟个第十九层才对。
她唾弃了一会她的道德,然后不由得庆幸造物主的精妙,无论一个人大脑里想得有多不堪,只要不说出去,就只有自己知道。
于是李悯将下药从她的备选方案里暂时排除,她一边把注意力放回胸针上,一边重新思考直接表白方案的可行性和优化路径。
李悯点点头,“好啊。”
她还没来得及伸手去取胸针,傅承恪的手已经伸了过来,修长的手指从绒布盒子里取出那枚羽毛胸针。
然后他弯下腰来。
这个距离太近了,近到她略微一抬下巴就能将唇贴在他的额头上,于是她只能低头,他的睫毛纤细浓密,此时微微颤抖着。
他先是低头看了一眼她左胸口的位置,那个位置是心脏的上方,是佩戴胸针最标准的、最传统的位置。
然后他抬起手,将那枚羽毛胸针小心翼翼地、几乎是虔诚地别在了她的左胸口上。他的指尖隔着胸针轻轻压了一下,确认别针已经牢牢地固定在她的衣服面料上,不会滑落,不会歪斜。
他别胸针的整个过程大约只用了七八秒,她在这几秒钟的时间里数着他的睫毛有多少根。
他退后一步,直起腰来,用一种欣赏的目光看她,然后点了点头,嘴角浮起微笑。
“很衬你。”
16根,她只数到16根,她心想下次有机会再仔细数一数吧。
李悯低头看着自己胸口那枚闪闪发光的羽毛,她感觉到了它在她心上的重量,她想她要成功,需要的不只是勇气,还有耐心、策略,以及一点点必不可少的运气。
她需要找到一个合适的时机,合适的地点,既不能把他吓跑又要让他认真对待她感情,需要让他无法用“你还小你不懂”来敷衍她。
